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信息 >通知公告
湖州市供销社 湖州市农合联执委会关于印发《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字体:【

 

 

 

湖供发〔202029

 

 

湖州市供销社 湖州市农合联执委会关于印发

《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

现将《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湖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理事会执行委员会    

                              2020723      

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基层社是供销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和前沿阵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委《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17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推动农合联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984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基层供销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建设,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切实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开始到2022年,计划用三年时间着力推进全市基层供销社建设,通过新建基层社,改造薄弱基层社,创建标杆基层社,逐步构建完整基层组织体系,做到供销社基础全面夯实,基层社数量、质量全面提升,为农服务实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到2022年末,完成新建基层社5家,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5家,创建标杆基层社10家,实现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全系统基层社实现总经营收入15亿元以上;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每个区县依托基层社建成符合省社标准的城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1家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立足三农,建社兴社,创新经营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增强综合实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意识,以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为导向,激发基层社内在活力,引进外部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坚持合作制原则。逐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逐步办成农民认可、农民参与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四是坚持开放办社与联合发展。加强系统内外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统筹财政资金、社有资产、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基层社建设,引导更多资源投向基层社。

五是坚持因地因社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社施策,不刮风,不搞一刀切,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六是坚持与农合联建设有机融合。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整体规划、政策引导、拓宽思路、因地制宜等举措,将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工作与农合联建设有机结合。

三、明确基层供销社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新建基层社。坚持开放办社,调整优化基层社布局,整合服务资源,通过引人立项、联合合作、产业融合等形式多样、成分多种、产权多元、方式灵活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通过新建基层社,逐步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在实现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村级基层社,做到供销社基础全面夯实,基层社数量稳步提升。2020年—2022年全市供销系统完成新建基层社5家以上。

(二)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对薄弱基层社,按照八有建设标准要求,由区、县社统筹规划,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有企业投资、自筹资金、吸纳社会资本、农民社员入股等多种方式改造提升。同时,积极探索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共建等路径和方法,多种形式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健全治理结构,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与话语权。密切、规范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2020年—2022年全市供销系统每年改造5家薄弱基层社,三年完成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5家以上。

(三)创建标杆示范基层社。综合考虑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三农提供综合的社会化服务以及三会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按照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总体要求,全面升级做强原有基层社,创建标杆示范基层社,带动全系统基层社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标杆示范基层社资产总值、销售总额、盈利能力、运行质量位居全市前列;辖区内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有牵头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立足现有服务平台,不断拓展经营服务领域。2020—2022年全市供销系统创建10家以上标杆示范基层社(每个区县创建2家)。

(四)拓展基层社综合经营服务。基层社要继续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业性或综合性合作社。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活服务作为重点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基层社要尝试与农资等涉农企业联合,建办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农机、植保等生产服务类合作社,整合农资经营、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和技术服务资源,重点推广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代耕代种、大田托管、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市社、区县社和基层社联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服务社提升工程,加大农村综合服务社与连锁经营网络的融合力度,努力把农村综合服务社打造成为农服务的终端,实现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体系和为农服务体系有效对接。

四、强化基层供销社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加快推进步伐,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市社落实指导服务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县级社要落实培育壮大基层组织体系第一责任,用好基层社一社一卡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基层社共建项目、共享网络、共谋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对基层社发展实行要素倾斜,特别是资金的扶持,做到在项目安排、人才支持、政策争取上优先、优惠。争取政府扶持资金,寻求社会支持,统筹各方面资金重点支持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同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对基层供销社发展信贷支持优惠与政策扶持,促进基层社改造提升与发展。

(三)加强人才支撑。推动供销社机关人员到基层社开展定点帮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条件鼓励村两委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担任基层社主任,加强对基层社负责人培训,吸纳有志投身供销合作事业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进入基层组织工作,用好本地人才引进政策,在基层供销社建设工程中,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四)强化考核宣传。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综合业绩考核,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1.湖州市供销社基层社三年改造提升计划目标任务

2.全国总社标杆基层社建设标准

3.浙江省社基层社冲击标杆社建设标准

4.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建设标准

 

 


 

附件1

 

湖州市供销社基层社三年改造提升计划目标任务

区县

供销社

2020年目标

2021年目标

2022年目标

三年目标

合计

吴兴区

埭溪镇供销社

东林镇供销社

新建社(未命名)

3

南浔区

双林镇供销社

练市镇供销社

石淙镇供销社

3

德清县

武康镇供销社

洛舍镇供销社

钟管镇供销社

3

长兴县

吕山乡供销社

雉城镇供销社

李家巷镇供销社

3

安吉县

昌硕故里供销社

章村镇供销社

梅溪镇供销社

3

合计

5

5

5

15

 

 

注:实际实施名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情况应随时向市社上报。

 

 


附件2

全国总社标杆基层社建设标准

 

综合考虑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农产品流通水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会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标杆基层社,带动全系统基层社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1.综合实力强。拥有房产、土地、设备等优质固定资产,资产总额400万以上,所有者权益150万元以上;2019年销售总额4000万元以上,能够保持持续盈利能力;拥有稳定的职工队伍。

2.服务功能全。具备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功能,能够开展土地托管及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贮藏、农技培训等农业生产服务;有较强的流通服务功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服务网络健全;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当地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医疗卫生、代收代缴、普惠金融、电子商务等多样化便民服务。

3.与农民联结紧密。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领办农民合作社3家以上并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开展综合性、便利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形成与城乡居民的利益共享机制,将基层社打造成为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合作社的合作社。

附件3

 

浙江省社基层社“冲击”标杆社建设标准

 

1.综合实力强。拥有房产、土地、设备等优质固定资产,资产总额400万以上,所有者权益150万元以上;2019年销售总额3000万元以上,能够保持持续盈利能力;拥有稳定的职工队伍。

2.服务功能全。具备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功能,能够开展土地托管及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贮藏、农技培训等农业生产服务;有较强的流通服务功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经营服务网络健全;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当地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医疗卫生、代收代缴、普惠金融、电子商务等多样化便民服务。

3.与农民联结紧密。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领办农民合作社3家以上并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开展综合性、便利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形成与城乡居民的利益共享机制,将基层社打造成为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合作社的合作社。

 

附件4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建设标准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前沿阵地。供销合作社在农民群众心目中还在不在行不行,关键看基层社。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暨推进培育壮大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供销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要求,为扩大基层社覆盖面,提高基层社质量,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把基层社办成规范的、有农民社员参与经营管理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型基层合作社,夯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根基。针对原有基层社建设中存在三无社情况;开放办社,供销合作社控制能力弱;只有牌子,没有服务能力;没有真正发挥为农服务作用等问题,为此,结合我市基层供销社建设实际,制订基层社改造提升建设标准。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与专职经营管理人员(3人以上),承认并遵守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作为成员社加入上级供销合作社,同时,也是当地乡镇或街道农合联会员单位。

  2.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供销社股份在35%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

  3. 新建2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1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辖区内村级综合服务社基本实现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四、有为农服务项目。经营服务项目至少包括农资(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种苗、饲料等)供应、日用消费品供应、农用柴油销售、庄稼医院、测土配方施肥(药)、农机服务(机耕或机种或机收)、飞防植保、烘干、加工、土地托管、各类农技培训、仓储(或冷链物流配送)、农产品收购与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农产品展示展销、农旅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金融(担保、融资租赁与农业保险)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等项目中的4项及以上。

    五、有自营业务。鼓励基层供销社创业创新,至少搭建1个经营平台(基层社持股在20%以上),至少有1项主营业务(出租房屋、出租经营许可证不计在内),基层社年销售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基层社利润总额在5万元以上,所有者权益在100万元以上。

    六、基层社办公和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在加入当地农合联后规范使用浙江农合联标识。

    七、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业务经营流程管理、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等制度。

    八、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通过开展综合性、便利化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形成与城乡居民的利益共享机制。

                    

     

抄送:省供销社、省农合联执委会。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07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