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 废止部分规章制度的通知
湖供发〔2021〕36号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
废止部分规章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供销集团:
经市社党委会研究,决定废止下列规章制度:
1.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大额资金使用规定》的通知(湖供发〔2016〕25号)
2.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湖供发〔2017〕43号)
3.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对外借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湖供发〔2017〕44号)
4.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湖州市供销合作社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湖供发〔2017〕45号)
5.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资产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湖供发〔2017〕51号)
6.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供发〔2019〕38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施行。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0月9日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