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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56377047/2023-00032 成文日期:   2023-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湖州市供销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4:33: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规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州市供销社(联系地址:湖州市浙北大厦A座21楼,邮编:313000,电话:0572-2092593,传真:20916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供销系统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供销系统健康发展。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将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5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政务动态信息29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7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湖州供销”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消息共150条。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我社人大议案主办1件、政协会办4件,均按时在门户网站公开答复全文。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1件,通过了解实际情况,并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后,及时向申请人做了答复,该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将《条例》学习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和内容,持续增强供销工作领域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对照《条例》要求,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把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作为供销系统政务公开的基础,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助推实现政务公开内容落地见效。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保密法》《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严防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季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二、上季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季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1

四、结转下季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二是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与公开便民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社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摸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不断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实时掌握信息公开最新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便利公众信息获取,突破知悉范围的局限性,严格规范处理流程,全面提升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和时效性,全面推进我社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经自查,市供销社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报告。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