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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56377047/2025-00001 成文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湖州市供销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14:5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湖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等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http://gxs.huzhou.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州市供销社联系地址:湖州市浙北大厦A21楼,邮编:313000,电话:0572-2092595,传真:209163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切实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速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供销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0条,政务动态信息40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湖州供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图文消息共857条,订阅数4393人。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市供销社共收到提案、议案5件,其中人大主办件2件(含重点件1件)、会办件1件,政协会办件2件,为历年之多、之重,均按时在门户网站公开答复全文。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量大而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市供销社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专人负责跟进。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0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将《条例》学习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对网站封面栏目进行重新规划设计。进一步规范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助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地见效。及时完成历史信息清理和政策标签化管理工作,2024年共清理涉及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政务公开,民生互动等四大版块20个子栏目,共清理信息1307条。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维护和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严防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季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季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季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务公开处的精心指导下,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形式主要为文字、图片和表格,较为传统;二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素质还有待加强,按流程办事比较多,创新性、主动性工作比较少。下一步,我社将深入贯彻《条例》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全社“一盘棋”作用,持续构建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集团企业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格局,严格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加强与媒体、公众沟通,加大图文等多样化的信息发布形式,积极履职尽责,提升信息发布效率与质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注重条例学习,积极主动与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经自查,市供销社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