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信息 >社企新闻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社重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6 信息来源:湖州供销社 字体:【

各县区供销社:

    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基层社是供销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和前沿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基层供销社重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快基层供销社重建、改造、提升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基层供销社根植于农村,连接农业,联系农民,是供销社发展经营业务和深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供销社要为农、务农、姓农,基层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当前,我市基层供销社覆盖面不广、功能较弱、整体实力不强,与党委政府的期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供销社自身发展要求仍有相当的距离。集中表现在:对基层供销社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畏难、消极情绪,加上自身经济实力、服务能力不强,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由此带来供销社社会影响力有限、地位不高。要把供销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与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必须定向归位,把履行办社宗旨作为根本的落脚点,不断壮大基层社这一为农服务的主载体,构建起符合“三农”需求,体现合作经济属性、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新时期基层供销社组织体系。因此,各级供销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定力,攻坚克难,紧紧围绕中发〔2015〕11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社重建、改造和提升,切实增强实力、能力、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新时期基层供销社重建、改造、提升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与批示精神,坚持恢复重建与改造提升并举,坚持全面覆盖与提质增效并举,坚持内在创新与开放办社并举,深入实施“一社一策推发展”和“社企结对助发展”两大行动,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组织、服务、经营创新,着力构建县、乡、村组织体系健全、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完备的基层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基层社真正成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主阵地和中坚力量。

    (二)发展目标

    从2015年开始,用三年时间,着力强化全市基层供销社建设,一年重建,三年改造提升,逐步构建起县(区)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乡(镇)有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体、特色农业基地,村有综合服务社(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体系到2015年末,全市各县区基层供销社要实现乡镇全覆盖。到2017年末,基层社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系统基层社实现总经营收入2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达40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达300家以上,每个基层社建成商贸综合体或为农综合服务中心1家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强化经营中体现服务水平,在提高服务中扩大社会的影响力。

    2.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内在动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3.坚持合作制原则。建立盈利为民、让利于民、返利富民的机制,办成农民认可、农民参与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4.坚持开放办社与联合发展。依托系统,推进联合,面向社会,开展共建,形成合力。

    三、基层供销社重建、改造、提升的主要途径

    (一)以人才招引为依托,实现基层供销社的重建、改造和提升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基层社的重建、改造和提升第一位的是破解人才、能力不足的问题,要打破用人的陈旧观念,坚持开放办社,鼓励供销社原有职工、社会上愿意与供销社进行合作的能人共同参与组建基层社。通过向社会招聘引进人才,并带资金、带项目,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基层社的重振。要坚持实用、管用的招才原则,注重从社会上现有的农民专业社、种养大户、农产品经纪人、村“两委”等队伍中培养和选择优秀分子进入供销社组织队伍和领导班子,拓宽人才供给渠道,补充新鲜血液,为基层社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以市场主体为依托,实现基层供销社的重建、改造和提升

    新时期基层社发展要坚持市场取向,不断推进组织创新。要借船出海,借力发力,加大与市场主体的合作融合,走创新之路。要注重把社会上已经建办的符合供销社基层组织形式的各类组织吸纳进来,特别是区域内有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通过组织嫁接、产权联结等手段,加强基层社与这些农业主体的经济联结、项目联结、平台联结、服务联结、人员联结,使它们真正成为供销社新型的基层组织。

    (三)以社企结对为依托,实现基层供销社的重建、改造和提升

    大力推进“社企结对”助发展行动,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帮扶与合作并举”的方针,围绕“项目开发、网点建设、业务对接、组织创新、人才合作”等重点,切实强化社有企业与基层社的联合合作,努力改变一部分基层社业务停滞、经营亏损、服务弱化、机制不活的现状。企社结对的重点要在项目的合作开发上,要按照“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要求,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结对双方在网络、市场、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园区、休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推动薄弱基层社建设一批有助于优化为农服务、有助于开拓农村市场、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打造一批经济强社。

    (四)以创新发展为依托,实现基层供销社的重建、改造和提升

    基层社的发展要坚持为农服务、因社制宜的原则,各县区要按照“重建改造一批、巩固提高一批、创新发展一批”的要求,认真实施基层供销社“一社一策”推发展行动。要发掘、发挥自身的优势,小中见大,着眼物业经济,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的经营性、增值性。要拓宽业务发展领域、范围,创新经营服务模式、方式,鼓励基层供销社在做好供销社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开展流通、服务、加工、储运、技术、信息、金融、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要创新体制机制,着眼增强基层社活力和竞争力,破除制约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完善推进基层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要加大联合合作的力度,以项目为纽带,实现市县基三级联动;支持基层社在引进社会资本、吸引能人办社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广泛采用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创建经营平台,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为服务“三农”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四、营造加快基层供销社重建、改造、提升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供销社重建、改造和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提出本地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加快推进步伐,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县区社主导作用。县级供销社对基层供销社建设负有主导责任,是基层供销社建设的直接责任者和实施者。必须切实履行起统筹规划、协调政策、整合资源、调配班子、督促检查的职责。市社职能处室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督促,形成共帮共促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级供销社要对基层社发展实行要素倾斜,特别是资金的扶持,做到在项目安排、人才支持、政策争取上优先、优惠。要从本级社有企业收益中提取、建立为农服务发展资金,同时抓住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的契机,争取政府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基层社的重建、改造和提升。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