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湖州市供销社系统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社,各市公司:
现将《湖州市供销社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你们,望你们按照本规划,创新创业,攻坚破难,奋发有为,到“十三五”末,力求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湖州市供销社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湖州市供销社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全面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科学制定供销社“十三五”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本规划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力求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是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行动纲领。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总体评价
“十二五”时期,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湖州市供销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紧紧抓住发展主线,实施“打造经济实力、影响力、为农服务能力强的全省领先强社”战略,以大项目、大企业、大网络、大服务、大能力为抓手,发扬“拼命干、高效干、出色干、奉献干”的湖州供销社精神,创新实干、奋发有为,社有经济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发展活力明显提高,为“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社有经济快速发展。湖州市供销社系统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5年来,销售总额平均增长17.8%,2015年实现225亿元,是2010年的2.3倍;利润平均增长1.7%,2015年实现2.5亿元,是2010年的1.1倍;上缴税金平均增长9.3%,2015年实现3.3亿元,是2010年的1.6倍;资产总额平均增长10.1%,2015年达到104亿元,是2010年的1.7倍;所有者权益平均增长10.5%,2015年达到26.8亿元,是2010年的1.6倍。二是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5年来,全市完成新建基层社20家,改造提升23家,总数达到56家,实现乡镇覆盖面100%,经营额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获得全国百强社的4家。共领办参办专业合作社132家,总数达到240家,带动农户10万多户,经营收入平均增长30%,省级以上示范社40家。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246家,总数达到370家,组建各种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共21个。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了有供销社投资的300亩以农业基地12个,每年为农民提供服务7万多亩,累计提供农信担保15亿元,开展各类农民培训1万多人次。三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始终坚持“项目建设为王”,依托项目建设扩量提质,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竞争力。5年来全市供销社实施项目74个,计划投资96亿元,已完成项目59个,完成投资60亿元。其中,市本级共实施项目51个,计划投资50亿元,已完成项目44个,完成投资43亿元。四是培大育强势头更趋向好。完善了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了股权激励、绩效考核、风险承包等措施,集中要素资源支持发展重点产业,加快了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社有经济产业结构更优,规模更大,部分行业优势更强。培育了浙北大厦等6家10亿元以上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商号达到27个,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达到18个;农资销售、百货超市、药品批发零售、农产品销售、农信担保、再生资源回收等名列全市前茅。五是供销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围绕满足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强力推进“新网工程”,基本建成农资保障网、生活日用品供应网、农产品购销网、医药零售网、成品油经营网、废旧物资回收网的六大网络,5年新增连锁网点462个,连锁网点总数达到2374个,2015年连锁额将达到62亿元,平均增长20%。
虽然“十二五”时期我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目标,打造了一批全省供销社系统的亮点,但必须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县、区供销社实力较弱,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基层供销社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依然突出,发展要素制约进一步加剧;系统联合合作相对松散,层次不高。二是社有企业面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同业激烈竞争、运行成本提高等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转型升级刻不容缓,核心竞争力培育任重道远。三是为农服务水平与农业现代化需要存在差距,仍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经营服务功能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四是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队伍老化、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已成为制约供销社发展的一大瓶颈,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五年改革发展四点启示:要保证供销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不动摇,把供销社工作融入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去,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融入到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去;必须始终抓住发展这条主线不放松,明确目标,抢抓机遇,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和增强核心竞争力;必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矛盾和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必须取得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
二、“十三五”期间供销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但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低增长、不平衡、多风险的弱势复苏总体格局难有大的改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增长动力加快切换,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增长潜力依然十分巨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在快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所带来的制度性红利逐步释放、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以及投资消费结构升级优化都将是带动和支撑经济平稳增长的潜力和动力所在,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补齐“三农”短板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从系统看,中央领导对供销社工作高度重视,寄于厚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的定位和职责,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标志着末来五年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使命更加重大。从自身实际看,系统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社有企业面临工业产能过剩、居民消费不旺、企业运行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加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与沃尔玛、银泰、万达等商业大鳄间的同业竞争处于弱势,电商冲击更加明显,发展要素缺乏与资源、环境制约加剧。但是通过系统前几年的努力,项目建设后发优势强劲,产业调整成果逐步显现,传统优势仍然存在,市场化机制基本健全,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由此为供销社后续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我市“四化同步”建设中具有广阔的舞台和作为。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供销社面临着不可多得的机遇境遇,也面临着多重挑战和考验,要继续走在全省系统前列,必须审时度势,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加快创新创业力度,着力打造社有经济升级版和为农服务升级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展现供销社的力量。
三、“十三五”期间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发[2015]11号、浙委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市场经济方向和合作组织性质,始终坚持开放办社、联合合作的方针,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把发展社有经济壮实力、密切农民利益强服务作为根本,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强化基础,厚植优势,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拓展经营服务新领域,不断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组织体系,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组织体系更健全,经济实力更强劲,服务功能更完善,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社的行列,构建完成“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体系,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三农”工作重要载体。预期目标:销售总额达到330亿元,年均增长8%;实现利润3.3亿元,年均增长6%;上缴税金4.6亿元,年均增长7%;所有者权益达到37亿元,年均增长7%;项目实际累计投资30亿元以上;连锁网点总数达到2550家,实现连锁经营总额80亿元;基层社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00家以上,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总数达到20家以上,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总数达到400家以上,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别达到10家以上。
四、“十三五”期间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着力打造服务城乡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1.创新农业经营服务方式和手段。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供销合作与生产合作相结合、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农业示范基地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要求,以系统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基层供销社为主体,坚持多元合作、市场运作、功能完备、服务配套的建设方针,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机械化技术指导服务、产后农产品储运销售及金融、电商等多样化、一站式服务。积极整合系统涉农企业、基层社和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庄稼医院等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种子种苗、植保、农机、农产品销售、技术培训、金融服务等综合性服务。鼓励各级供销社参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县区供销社要努力建设千亩以上的规模化现代农业基地,乡镇供销社要努力建设300亩以上的农业基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积极适应现代流通方式快速发展的趋势,以加快构建以区域性农产品市场为龙头,集产地市场、农贸市场、农超对接、展销配送中心、直供直销点、网购及加工、冷链、仓储于一体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推介促销工作,注重农产品流通品牌的培育,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提供更完备和便捷的服务,逐步实现由过分依赖传统的有形市场向有形市场与电子商务、拍卖交易等无形市场并重转变,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力军。到“十三五”末,全市系统要新增区域性大型农批市场2个以上,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10家以上,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达到5家以上,农产品销售总额要达到20亿元以上。
3.打造城乡商贸综合服务平台。继续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以系统龙头企业为依托,多渠道、多接口地推进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石油、医药、烟花爆竹、合作金融等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形成市区有配送中心、乡镇有网点、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以基层社为构架主体,大力建设城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技术培训、科技咨询、养老幼教、劳动就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内容,在全市各乡镇形成集商品经营、产业发展、网络建设、涉农服务和带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于一体综合服务平台。
4.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继续做好农信担保、乡村银行、典当等农村金融服务。重点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组建农民资金互助会。坚持按照会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开展农民资金互助服务。首先在综合改革试点辖区试行创办,然后在全市推开,逐步做到农村合作金融上下一线,自成一体,成为供销合作社新的合作制网点、亮点。运行中必须依法而行、依法办事,设立形式、程序、网点规模、网点布局等,做到规范统一。建立起会员民主监督、互助会自控管理、农合联内部监管、金融办业务监管的监管体系,并要积极建立完善互助资金保险制度、风险补偿资金和损失补偿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社有经济再上新台阶
1.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紧抓新兴产业,做大朝阳产业,重点建设发展一批带有经济发展趋向性、前瞻性、营利性的项目和业务,打造经济增长新亮点。紧跟城镇一体化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新需要,建设商业综合体、生活超市、加油站、农批农贸市场、医药零售、快捷酒店、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主动融入信息经济,积极做好“互联网+”的文章,加快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着重做好湖州特色农产品、同城网购的电子商务工作。根据现代农业特点,投资现代农业园(基地)、农产品加工及经营项目。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探索智慧农资、再生资源和农村废弃物回收、清洁环保、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拓展。
2.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坚持按照供销社宗旨和发展方向,积极投资创业,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集中供销社市本级系统资源,以华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合投资有限公司、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石油石化有限公司等基础,适当组建成立新的子公司,再组建集团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高效运营,提高资产保值增值。加强项目建设服务指导,抓好项目规划、落地和推进各环节的工作,力争项目开业率在75%以上。“十三五”期间,报请列入全国总社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5个,计划投资41.4亿元,其中市本级计划投资21.8亿元。
3.培大育强企业。把培育发展大企业作为发展目标,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发挥龙头引领作用,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和服务三农职责。市供销社大力支持社有企业推进联合合作,走集团发展之路、走企业上市之路,壮大规模和实力,以浙北大厦、美信佳集团、华圣药业集团为重点扶持对象,培养2-3个上市企业、30亿以上企业。以现有龙头企业为依托,不断开拓城乡网点,延长产业链,在生活超市、农资、粮油、鲜活农产品、汽柴油、医药、再生资源等传统产业做强做大;积极建设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线上线下融合,走出一条以满足客户综合需求(购物+吃喝玩乐)的现代百货、零售之路;引导系统规模企业特别是集团公司通过市场竞争和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合作,借力发展,培育大型集团企业。
(三)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着力增强经营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按照“重建改造一批、巩固提高一批、创新发展一批”的要求,以建设城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认真实施基层供销社“一社一策”推发展行动。支持基层社在引进社会资本、吸引能人办社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推广“招能人、带资金、上项目”的经验,采用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创建经营平台。加大联合合作的力度,以项目为纽带,实现市、县、乡镇社三级联动。通过组织嫁接、产权联结等手段,把区域内有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吸纳进来,形成经济联结、项目联结、平台联结、服务联结、人员联结,使它们真正成为供销社新型的基层组织。到“十三五”末,全市供销社系统基层社达到50家以上,实现总经营收入20亿元以上,实现利润1500万元以上。
2.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协调指导工作,主动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开展“五个一”示范化建设(即:一个良好的产业依托、一个灵活的运行机制、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一个团结能干的领导班子、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社发展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质高效农产品,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实现产业化经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注册产品商标,创建自主品牌。积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围绕当地产业优势做强做大。到2020年,全市供销社新增省级以上示范社10家以上,新增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10个以上。
3.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提出本地区基层供销社改造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争取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设立基层社扶持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层社的重建、改造和提升。各级供销社对基层社发展实行要素倾斜,要从本级社有企业收益中提取建立为农服务发展资金,支持基层社做大做强。
(四)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全面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委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造相结合,分批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按照总体搭建,分步到位的思路,不断完善农合联的体制机制。市、县(区)农合联执委会依托供销社管理机构组建,乡镇农合联依托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组建,逐步承接涉农部门的社会化服务职能转移、政府委托或购买的服务事项,重点抓好资产经营公司和农民合作基金两大平台建设,按照“有人办事”的原则,落实农合联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工资报酬。先期抓好德清、安吉县的试点,到“十三五”末做到全覆盖,形成市、县、乡镇三级组织体系,使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更加融合,产生聚集效应。
2.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晰出资人与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创新经营者和职工动力机制,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以供销社企业为主体,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内引外联,强强联合,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企业要创新经营者持股、责任目标管理、风险承包激励措施,全面实现员工绩效考核,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强化企业文化建设,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3.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探索创新供销合作社运行机制,尽快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各级供销社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社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供销合作社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主动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健全联系项目建设、企业、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难点重点问题的五项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与目标考核相配套衔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相挂钩、任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完善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增强供销社系统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全系统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做好内外协调,妥善解决历史贵留问题和群众诉求,加强安全生产管控,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要素支持。积极探索对基层社、社有企业管理服务的有效形式,并在项目、资金支撑、信用担保、委托贷款、内部融资等方面实现系统资源的优化配置。各级供销社要树立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创业激情,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项目建设上,放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上,放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放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水平上,积极优化发展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当前供销社人才队伍现状和着眼末来发展需求,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队伍,着力培养一支有知识、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着力培养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浙北大厦公司、美信佳集团、华圣药业集团、供销石油公司等大型企业尤其要从长远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探索人事管理新机制,以对外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为后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各基层供销社加大“招能人、带资金、上项目”的力度,与社会人才合作共赢,强化创业保障。
(四)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以加强党的建设统领各项建设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克服“四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守纪律、讲规矩,正风肃纪,大力弘扬系统优良传统,持续倡导湖州供销社的“四干”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争做新时期好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
(五)维护系统平安和谐。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设施投入更新,强化安全培训与防范,加强检查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综治维稳工作,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关心困难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系统平安和谐发展。
(六)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按照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落实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的合力。继续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继续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附件1:“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主要指标规划表
附件2:“十三五”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重点项目规划表
附件3:“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规划5亿元以上社有企
业培育规划表
附件4:“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销售5000万元以上基
层供销社培育规划表
附件5:“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销售5000万元以上专
业合作社培育规划表
附件1
“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主要指标规划表
单位 目标 | 全市 供销社 | 湖州市社本级 | 德清县 供销社 | 长兴县 供销社 | 安吉县 供销社 | 吴兴区 供销社 | 南浔区 供销社 |
销售总额 (亿元) | 330 | 175 | 30 | 38 | 35 | 30 | 22 |
利润总额 (万元)
| 33230 | 26080 | 1050 | 1550 | 3600 | 600 | 340 |
连锁网点 (家)
| 2550 | 5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连锁经营总额(亿元)
| 80 | 50 | 3 | 4 | 7 | 13 | 3 |
专业合作社(家) | 300 | - | 60 | 60 | 60 | 60 | 60 |
综合服务社(中心)(家)
| 400 | - | 80 | 80 | 80 | 80 | 80 |
新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0 | - | 2 | 2 | 2 | 2 | 2 |
新建乡镇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 10 | - | 2 | 2 | 2 | 2 | 2 |
附件2
“十三五”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重点项目规划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计划 总投资 | “十三五” 期间计划投资 |
1 | 浙北大厦 | 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5000 | 5000 |
2 | 浙北大厦 | 商业综合体项目 | 3000 | 30000 |
3 | 浙北大厦 | 休闲酒店项目 | 80000 | 80000 |
4 | 浙北大厦 | 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 10000 | 10000 |
5 | 美信佳集团 | 药业技改项目 | 20000 | 20000 |
6 | 供销石油有限公司 | 加油站油库项目 | 13000 | 13000 |
7 | 供销石油有限公司 | 油库项目 | 7000 | 7000 |
8 | 吴兴区供销社 | 农业产业化服务项目 | 20000 |
20000 |
9 | 吴兴区供销社 | 农批市场项目 | 20000 |
20000 |
10 | 湖州维农农资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标准化配送中心 | 1500 | 1500 |
11 | 湖州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规模化养殖基地、特色农产品 | 1000 |
1000 |
12 | 白雀供销社 | 现代农业生态园 | 1200 | 1200 |
13 | 白雀供销社 | 综合体 | 3500 | 3500 |
14 | 东林供销社 | 综合体 | 800 | 800 |
15 | 埭溪供销社 | 综合体 | 700 | 700 |
16 | 戴织供销社(暂定名称) | 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 500 |
500 |
17 | 湖州亿品农业有限公司 | 规模化养殖基地 | 680 | 680 |
18 | 南浔区供销社 | 综合服务体项目 | 1500 | 1500 |
19 | 湖州益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农资配送中心及仓储建设 | 2000 | 2000 |
20 | 德清县供销社 | 家禽定点屠宰服务项目 | 1600 | 1600 |
21 | 德清县供销社 | 梦里水乡生态园建设项目 | 10000 | 10000 |
22 | 德清县供销社 | 城市广场项目 | 25000 | 25000 |
23 | 长兴县供销社 | 新农都农批市场项目 | 150000 | 80000 |
24 | 长兴县供销社 | 长兴(永康)五金城 | 80000 | 70000 |
25 | 安吉县供销社 |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 9000 | 9000 |
附件3
“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
销售5亿元以上社有企业培育规划表
序号 | 单 位 | “十三五”期末力争销售额 |
1 | 湖州市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40亿元 |
2 | 美信佳集团有限公司 | 25亿元 |
3 | 湖州兴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6亿元 |
4 | 浙江华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亿元 |
5 | 湖州石化石油有限公司 | 5亿元 |
6 |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 6亿元 |
7 | 湖州市供销石油有限公司 | 6亿元 |
8 | 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5亿元 |
9 | 浙江长兴新农都实业有限公司 | 6亿元 |
附件4
“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
销售5000万元以上基层供销社培育规划表
序号 | 单 位 | “十三五”期末力争销售额 |
1 | 湖州白雀供销社 | 45000万元 |
2 | 湖州吴兴东林供销社 | 5000万元 |
3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供销社 | 6000万元 |
4 | 德清新市区供销合作社 | 15000万元 |
5 | 长兴李家巷供销合作有限公司 | 6000万元 |
6 | 长兴三通大药房基层供销社 | 7000万元 |
7 | 安吉县递铺供销社 | 5000万元 |
8 | 安吉县良朋经济区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 | 28000万元 |
9 | 安吉天林供销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 | 安吉县杭垓供销社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附件5
“十三五”期末全市供销社系统
销售50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培育规划表
序号 | 单 位 | “十三五”期末力争销售额 |
1 | 德清县山伢儿早园笋专业合作社 | 30000万元 |
2 | 德清洋溪桂鱼专业合作社 | 5000万元 |
3 | 德清县绿瀛水产专业合作社 | 5000万元 |
4 | 德清县姚画使蔬菜专业合作社 | 5000万元 |
5 | 德清县粤元果蔬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5000万元 |
6 | 长兴红稔葡萄专业合作社 | 5500万元 |
7 | 长兴益丰芦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6000万元 |
8 | 安吉天林竹笋专业合作社 | 5000万元 |
9 | 安吉腾翔水栀子专业合作社 | 5000万元 |
10 | 湖州吴兴泉庆渔业特种水产专业合作社 | 5000万元 |
11 | 湖州吴兴泽河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 | 8000万元 |
12 | 湖州荷塘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5000万元 |
13 | 湖州菱湖下昂精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6000万元 |
14 | 湖州南浔和谐粮油专业合作社 | 12000万元 |
15 | 湖州练市民安家禽专业合作社 | 10000万元 |